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规定,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。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(1)项目名称:南京港龙潭港区七期工程项目;
(2)建设单位: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;
(3)建设地点: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港区,北临龙潭汽车滚装码头工程,南靠龙潭二期工程,东临龙潭汽滚集疏运通道;
(4)建设内容及规模:拟建设1座7万吨级通用泊位(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),并建设相应的陆域配套设施,占用岸线310米,港区陆域规划用地面积13.71万平米,码头设计年吞吐量370万吨,泊位年通过能力394万吨,主要货种为木片、散粮(大豆)、元明粉和钢结构、管桩等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;
通讯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物流园区1-6号;
联 系 人:敖工;
联系电话:025-58585100;
E-mail:lttymt@163.com;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;
通讯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;
联 系 人:丁工;
联系电话:025-85608172;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网络链接:详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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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(见附件)或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。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